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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国土局做客市长热线 农村宅基地问题受关注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作者:王目光   2013-07-02 18:22:00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明做客市长热线

 

  大众网菏泽7月2日讯(记者 王目光)今天上午,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明带领各科室负责人做客市长热线,现场接听群众热线电话,就群众关心的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使用权、所有权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个人,所有权归集体

 

  宅基地是指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决定用于建筑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备建房屋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据了解,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申请第二处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并且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宅基地集体所有不可继承,房屋个人所有可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要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村民对于继承的房屋之下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所以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

 

  需特别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另外,访谈还就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情况做了详细解读。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举报监督,国土资源部统一开通的举报电话是12336。

 

(责编:李强)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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