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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4个月监测15起化妆品不良反应案例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作者:武 霈   2014-01-22 19:32:00

  大众网菏泽1月22日讯(见习记者 武 霈)自去年9月份,菏泽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以来,13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增至16家,4个月内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接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5份,涉及化妆品20种。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增至16家

 

  记者了解到,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去年9月份,菏泽市第一批市、县级13个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立。截至目前,全市监测哨点增至16家,其中医疗机构13家,经营企业3家。

 

  各个医疗机构、化妆品企业在获知或发现可能与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后,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于15日内上报到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避免或减少其危害性。

 

  4个月监测到15起案例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杜卫红告诉记者,自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立以来,在化妆品监测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4个月以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接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5份,涉及化妆品20种,其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19种(主要为护肤类),特殊用途化妆品1种(染发类)。

 

  杜卫红表示,各个监测哨点主要起监督作用,以收集信息为主,16个哨点共培训60名监测人员,在获知或发现案例后上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化验或上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此品牌化妆品进行重点控制,若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和后果时,将公布此化妆品品牌。

 

  不良反应确认难度高

 

  为了了解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标准和尺度,大众网记者采访了菏泽市立医院皮肤科主任邓养福。邓养福表示,化妆品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皮肤红斑、丘疹、瘙痒等。但是因为每个人的“体质”不一,一些化妆品有的人使用无碍,而一些人就会过敏,如何确定这一化妆品会产生不良反应没有硬性指标。

 

  “各个哨点主要以搜集信息为主,若消费者在使用后几个小时或一天内出现过敏症状,可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邓养福说。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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