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要闻

成武一男子为十元香烟拘留十天

来源:大众网   作者:孔令乾   2017-06-20 08:32:00

  大众网菏泽6月20日讯 (通讯员 孔令乾)近日,一男子因盗窃他人车内财物被成武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抓获,受到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7年6月15日23时许,吕某和朋友喝完酒后回到停在小区路边的车上准备拿钥匙回家,孰料刚打开车门,一个黑影突然从副驾驶位置上窜出向外疯狂逃窜,吕某惊恐之下大声呼叫:快来人,有小偷。城关派出所夜巡民警巡逻至此,与吕某一起追赶逃窜的“黑影”,最终将“黑影”张某抓获。张某被抓后,如实供述了盗窃吕某车内财物的违法事实,经清点,被盗的财物只有一盒价值十元的香烟。

  据张某交代,其因为不愿意给别人打工挣钱,囊中羞涩时便动起了盗窃的念头。张某经“考察”发现货车驾驶室内一般不会放有贵重物品,因此一厢情愿的认为即使被司机发现,司机也只会斥责他了事,不会交给警方处理,打定主意的张某遂于当日夜间在街面游荡,伺机作案。当走到吕某车边时,看四周无人,张某便试探着拉车门把手,巧的是因为吕某的粗心大意,副驾驶位置车门没有真正锁上只是虚掩着,张某顺利拉开车门一把窜进驾驶室。在驾驶室内张某胡乱翻找,只偷到了一盒香烟,此时正巧吕某返回车内拿钥匙,于是出现了前文的一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张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目前张某已被送往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保珠

相关新闻

成武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